时间: 2025-12-10 11:14:32 | 作者: 乐鱼电竞
负责对工商注册地在海城区行政区域内(不含涠洲岛)从事危险货物以外的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的审批。
(二)合浦县、铁山港区、银海区、涠州岛管委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工商注册地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以外的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的审批。(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
(一)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2.车辆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专用运输的,应当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营业执照(无需提供,内部核查),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核验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核验原件)。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未购置车辆时需提供,内容有投入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等级、投入时间)。
(五)已购置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卫星定位装置材料。(已购置车辆时需提供,其中,仅重型货车即车长不小于6米或者总质量不小于12吨的车辆、半挂牵引车需提供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附带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材料)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内容有: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例会制度;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车辆、设施、设施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9.安全事故上报、统计与处理制度;10.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含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安全员及其分工、职责)。
注:以上时限不包括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
办理地点: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行政审批局34号、35号交通水利城管咨询窗口。
我承诺我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的规定。
答:(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二)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答: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因此,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前必须先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答: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使用货物运输车辆运输旅客”,因此,不能用货物运输车辆运输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