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05 03:44:53 | 作者: 乐鱼电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为:阴极铜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9亿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有几率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防范库存跌价损失,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来说比较稳定,锁定预期利润,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风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合规的交易场所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及拥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9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合约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合约到期时止。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一直上升。为防范公司外汇风险,进一步提升应对外汇波动风险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港币等。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有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双货币存款等。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合约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合约到期时止。
因国内外政治经济发展形势、国家或地区政策、全球供应链等情况存在不可预见性,当阴极铜市场行情报价、汇率行情发生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会产生价格、汇率波动风险,导致套期保值效果未能达到预期的风险控制目标。
因市场成交量不足或缺乏愿意交易的对手,导致交易指令无法按计划入市成交的风险。
因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破产、系统错误、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金融机构出现违约,导致交易、交割、结算等无法正常进行的风险。
在期货及衍生品的价格会出现较动时,因交易资金未能及时补充到位,导致保证金不足而被强行平仓或无法交割的风险。
由于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人员的专业能力不够、职业道德缺陷等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公司市场研究人员应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完善研究框架,全面分析市场情况。对套期保值进行动态监控,适时调整套期保值操作策略,及时执行风险预警、止损机制等风险管理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
交易工具应当结构相对比较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结合现货的采购、销售、生产周期等合理选择对应月份的交易合约,持仓时间一般不允许超出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不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展期。
在开立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账户时,选择交易系统稳定、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资金实力强、业务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合作。
加强交易账户的资金监管,实时监控账户风险度变动情况,在套期保值规模内严控交易额度。预判未来交易的资金规模,依据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安排,防范资金风险。
加强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人员的专业相关知识培训,逐步的提升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职业道德水平,全方面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根据交易需要配置符合规定标准的电脑、网络等设施、设备,确保交易系统正常运行。同时,采用多元化沟通交流渠道,确保市场变化、交易指令等重要信息的快速传递。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原材料市场行情报价和汇率波动、提升公司的风险防御能力、增强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性为目的,并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制定了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做了具体规定。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市价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一定的会计处理。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赞同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为:阴极铜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9亿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合约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合约到期时止。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为:阴极铜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9亿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产金额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合约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合约到期时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旨在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后续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维持公司现金流稳定,提高融资的效率,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65,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融资租赁等,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为提高授信工作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14:0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议案2、3.01、3.02、3.03、6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1、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作为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集团”)、白银有色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西北铜”)、白银有色铁路运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银运输”)、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长通”)、九江富奕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奕通”)、马晓红及九江嘉瑞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总额不超过778,341.00万元(不含税)。2024年1-9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76,504.91万元(不含税)。公司就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相应的程序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科先生、马德福先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与同一控制下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可在对应的预计总额度内做适当调剂,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仅限硫酸的批发、零售(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仅限硫酸、煤焦油、氧、氮、氩的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有效期生产));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矿产资源勘查;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互联网信息服务;测绘服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危险废物经营;公共铁路运输;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程管理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水资源管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贸易经纪;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新材”)38%的股权,并向德福新材委派两名董事。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棉、麻销售,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九江富奕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九江富和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截至2024年9月30日,九江富奕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80,718.00万元,净资产30,046.00万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57,453.00万元,净利润46.00万元。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陆地管道运输;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白银有色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系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38%的股权,并向德福新材委派两名董事。
截至2024年9月30日,白银有色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83,362.69万元,净资产11,481.01万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203,946.42万元,净利润107.86万元。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旅客运输;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仅限硫酸、氢氧化钠的批发和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充电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润滑油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食用盐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通信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子过磅服务;停车场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专用设备修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销售代理;日用百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白银有色铁路运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系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38%的股权,并向德福新材委派两名董事。
截至2024年9月30日,白银有色铁路运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8352.1万元,净资产33059.7万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9078.8万元,净利润654.72万元。
营业范围:电线电缆、光缆及有色金属产品的压延加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电线电缆产业投资;电线电缆高新技术研发与转让;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土地及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及汽车出租。(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和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与公司关联关系
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系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38%的股权,并向德福新材委派两名董事。
截至2024年9月30日,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17,125.76万元,净资产36,373.88万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1,259.15万元,净利润439.60万元。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所需,均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最终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其中生产原材料铜采购,与关联方的交易实施账期模式的采购业务,此项模式缓解流动资金的压力。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及具体实施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觉得: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且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后续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综上所述,国泰君安对德福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为了满足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2025年度,公司赞同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47,22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总额度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担保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核定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签署有关的文件、协议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电解铜箔生产与销售(包括对外出口)、铜箔产品及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材料的技术研发、服务与咨询;物流及运输。
经营范围: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金属链条及其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海水淡化处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新化学物质生产,新化学物质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作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安排,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相关机构签署相关文件,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企业来提供总额不超过1,047,220万元担保,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